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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资深律师创办的股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位于风景秀丽的婺江之畔,江南繁华的天工大厦,拥有700平方米的律师楼,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设立了独立的网站,实现了网上办公和资源共享,保证了金奥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是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部律师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高级律师、经济师、会计师,也有担任人大咨询、政府顾问、专家委员及"十佳律师"。本所设有刑事诉讼法律部、民商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部、公司项目法律部、建筑房地产法律部,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事务。

  本所注重政治学习和诚信建设,注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注重法律理论研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发挥全体律师团队协作的整体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所律师参与代理国内外较有影响的要案,如"中国第一税案"、"横店集团名誉侵权案"、"架金桥诈骗案"、"美国埃美柯贸易代理案"、"金凯化工公司液碱案""高位截瘫巨额索赔案",也承接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美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东方娱乐控股公司及香港佳合集团公司等投资项目法律事务。
本所律师奉行"诚信为本、仗义执言"宗旨,努力打造优质的法律服务品牌,实现"金牌律师、奥林之首"目标,创建品牌和服务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洪友红率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愿为社会各界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68号(金奥律师楼)
电话:0579-2382011 0579-2381051
网址:www.jin-ao.com.cn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八)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见证;参与企业重大经营项目的讨论,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作法律可行性论证;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其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企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制度设计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契约、遗赠扶养协议、赠与书、遗嘱书、遗赠书、收养协议书、分单、请求社会救济申请书、抚恤金申请书、申请公证书、申请仲裁书;支付令申请书、起诉状等法律事务文书;代办财产继承、买卖、转让、偿还、赔偿、信托、商业登记注册等事项;为招标、拍卖活动提供法律指导;代办专利、贷款、税金减免、商标注册、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申报、申领事务;代办财产投保、交付保险金、移送赔偿请求权、请求保险赔偿金等事项;代办财产租赁、抵押、借用、寄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办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有偿转让中的法律事务;代理参与企业歇业、破产的清算事务;代办市场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就某一事项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代理申诉或申请复议;代理当事人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场合对某项法律事务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接受公民或法人的申请,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进行见证;代为催收欠款;其他法律事务。
  本所还设应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临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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